吉林省氣象局印發: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防雷安全主體責任清單、防雷安全重點單位主體責任清單
1、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防雷安全主體責任清單
原文網址:http://jl.cma.gov.cn/xwzx_8502/tzgg/202204/t20220413_4754596.html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規定,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防雷安全主體責任如下:
一、應依法依規取得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資質認定,不得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
二、承擔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主體責任,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確保出具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數據與結果的真實、客觀、準確,并對數據和結果負責。
三、按照資質等級承擔相應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不得無資質證或者超出資質等級承接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業務;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雷電防護裝置檢測項目;不得與其檢測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以及所使用的防雷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掛靠、轉讓《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
四、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的,要及時向開展活動所在地的省級氣象主管機構報告,并報送檢測項目清單,主動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監督管理。
五、從取得資質證后次年起,在每年的第二季度通過全國防雷減災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qgfljg.cn)向資質認定機構報送年度報告。
六、在資質證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的,應當在法人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原資質認定機構申請辦理資質證變更手續。
七、在資質證有效期滿三個月前,通過中國氣象行政審批平臺(網址https://zwfw.cma.gov.cn/)向原認定機構提出延續申請。
八、不得使用不符合條件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人員。開展檢測時,檢測人員要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并向被檢單位出示《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接受被檢單位核驗。
九、檢測儀器儀表要在計量有效期內,檢測原始記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報告要如實記錄現場檢測使用的儀器儀表型號和設備編號。
十、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結束后,及時將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報告上傳全國防雷減災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發現防雷安全重點單位存在雷電防護裝置隱患的,要向被檢測單位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并將整改意見報告當地氣象主管機構。
十一、保證本單位能夠持續符合資質等級認定條件和要求,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定期審查和完善,確保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設立分支機構的,要確保分支機構檢測技術人員能力水平、技術裝備、檢測質量符合相關要求。
十二、完善技術檔案和安全管理制度,對檢測原始記錄和報告歸檔留存,保證其具有可追溯性,對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專業技術人員做好技術業務培訓、安全培訓和警示教育。
十三、配合各級氣象主管機構開展行政檢查、質量考核、信用監管等工作,對責令整改的事項應按期限完成整改。按照氣象主管機構監督檢查要求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接受就有關事項詢問并作出說明。
十四、加強行業自律,做到誠實守信,自覺維護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市場秩序。
2、防雷安全重點單位防雷安全主體責任清單
防雷安全重點單位包括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和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游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范、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
為督促防雷安全重點單位依法履行防雷安全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吉林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防雷安全重點單位防雷安全主體責任如下:
一、各單位應承擔本單位防雷安全主體責任,貫徹執行防雷安全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要求,并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監督管理。
建立防雷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同為防雷安全第一責任人,明確防雷安全責任部門和人員,掌握本單位防雷安全相關情況。把防雷安全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將防雷安全生產經費納入安全生產經費預算。
二、各單位安裝的雷電防護裝置應當符合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使用要求,雷電防護裝置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并主動履行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相關程序。
申請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或者竣工驗收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不得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通過設計審核或者竣工驗收;不得涂改、偽造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有關材料或者文件。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未經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核準,不得擅自施工的;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未經有關氣象主管機構驗收合格,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三、明確雷電防護重點部位、場所和設施,并制作示意圖,設置雷電防護裝置安全警示標識。
四、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對本單位所有雷電防護裝置進行定期檢測,做到應檢必檢,杜絕由于漏檢形成的安全隱患。
委托檢測時,應通過全國防雷減災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qgfljg.cn)、吉林省氣象局官網或咨詢吉林省氣象局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的資質證及有關情況進行核驗。
發現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在檢測服務過程中存在未檢測就出具檢測報告等不執行雷電防護裝置安全規定或標準的,及時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舉報。
五、在雷電防護裝置定期檢測后,及時將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情況上傳全國防雷減災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如果存在問題隱患,需制定整改計劃,在整改完成后,及時將整改結果上傳全國防雷減災綜合管理服務平臺。
六、嚴格執行雷電防護裝置的日常巡查與維護制度,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雷電防護裝置的日常維護、定期檢查,建立健全隱患自查自改閉環管理機制,排查和消除雷電防護裝置隱患,并做好記錄。不得侵占、破壞或者擅自移動雷電防護裝置。
七、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防雷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自行組織或參加行業主管部門的防雷安全知識培訓。
八、主動關注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的雷電天氣預警信息,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本單位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必要時啟動雷電災害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雷電災害應急演練。
九、建立雷電災害事故記錄、報告制度,雷電災害發生后,應當及時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積極協助相關部門開展雷電災害事故調查。
十、建立防雷安全檔案管理制度,對有關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安裝工程圖紙、檢測報告、隱患整改意見、規章制度、防雷安全相關培訓記錄以及維護記錄等文件及時歸檔,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