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電防護基礎知識題庫(法律法規部分)第三部分
三 判斷題
1. 氣象計量器具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有關規定,經省級氣象主管機構檢定。()
答案:×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十四條第一款
2. 外國組織和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防雷減災活動,應當經當地省級氣象主管機構的批準。()
答案:×
解析:《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第六條
3. 行業主管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答案:×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五條
4. 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發包或者出租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其他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答案:√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
5.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一、二、三類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裝置全部應當經過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答案:×
解析:《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第四條
6.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等級分為甲、乙兩級,其中甲級資質的管理和認定工作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
答案:×
解析:《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第三條
7. 被許可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的,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給予警告,撤銷其資質證;被許可單位在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認定。()
答案:×
解析:《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8.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由縣級以上地方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審批。()
答案:×
解析:《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第二十三條
9.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答案:√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十一條
10. 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屬于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職責。()
答案:√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
11. 接受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單位需停止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直至檢查活動結束。()
答案:×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五條
12. 在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中弄虛作假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答案:×
解析:《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第四十五條
13.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分正本和副本,由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印制。()
答案:×
解析:《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第五條
14. 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和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其雷電防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由省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
答案:×
解析:《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三款
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機制,加強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答案:√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16. 具有通信專業的中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可作為技術人員從事防雷裝置檢測工作。()
答案:×
解析:《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三項
17. 防雷裝置檢測項目通過省級氣象主管機構組織的質量考核合格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是作為申請防雷裝置檢測甲級資質的條件之一。()
答案:×
解析:《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第八條
18. 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分立的,分立后資質等級根據原資質等級開展檢測活動。()
答案:×
解析:《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19. 本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業主發現防雷裝置受損的,應當及時報修并定期檢測。()
答案:√
解析:《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第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