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關于十家單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延續申請的公告
按照《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第31號令)第二十一條規定:取得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應當在資質證有效期滿三個月前,向原認定機構提出延續申請,原認定機構根據年度報告、信用檔案及資質申請條件,在有效期滿前作出準予延續、降低等級或者注銷的決定。逾期未提出延續申請的,資質證到期自動失效。請以下十家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于2022年1月16日前在中國氣象局行政審批平臺提出資質延續申請。
序號
單位名稱
資質等級
資質有效期
1拉薩市彩云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甲級
2022年4月16日
2山南雷云科技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甲級
2022年4月16日
3西藏阿里地區雷盾科技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甲級
2022年4月16 日
4西藏日喀則市天云科技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甲級
2022年4月16日
5西藏華祥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乙級
2022年4月16日
6拉薩離天工貿有限公司
乙級
2022年4月16日
7西藏波迪斯防雷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乙級
2022年4月16日
8西藏色唐科技有限公司
乙級
2022年4月16日
9西藏中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乙級
2022年4月16日
10西藏極地防雷檢測有限公司
乙級
2022年4月16日
逾期未提出延續申請的,資質證到期自動失效。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區防雷減災管理辦公室
2021年12月8號